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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y 发布于2014年05月22日 07:18

原创 中国近代史的前车之鉴(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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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目录

(作者:熊飞骏)

【导语:如果你对现实感到迷惘,你就去读读历史,其实一切已经发生过;如果你对历史感到迷惘,你就来看看现实,其实历史正在发生。一切善于忘却的民族必有大灾难。】

二、基督教在中国的伤心梦

十九世纪中西文化的最剧烈冲突表现在基督教的传播上。

基督教在十六世纪的明帝国后期传入中国。明王朝后期的皇帝一个比一个懒,对思想的钳制也随之放松。那些贪玩的皇帝对西方传教士带来的钟表之类新奇物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使传教士得以在上流社会谋得了一小片生存空间。很多宫女和官太太皈依了基督教。

1692 年康熙皇帝在平定三潘反叛中曾得到了传教士的技术协助,因而正式敕准可以在中华大地传教。可惜好景不长,继位者雍正皇帝越来越怀疑外国传教士的政治动机,于是在1724 年收回了这道敕令。中国基督徒被勒令放弃信仰;外国传教士除任职于北京钦天监以外都被驱逐出境;天主教财产要么被没收要么充作非宗教用途。

接下来120年间,基督教被官方定为危险的异端,和“叛逆”享受同等待遇,在中国人眼中它与经常威胁皇朝安定的秘密会社没有多少差别。

基督教团体愈是遭到象秘密会社那样的待遇,愈是被迫象秘密会社一样活动。内地的牧师们必须象特务一样秘密进行工作,住在穷乡僻壤,旅途中必须乔装改扮,还经常有被官府捉拿的危险。轻则毒打一顿后驱逐出境,重则监禁坐大牢,甚至就地正法。

鸦片战争以后,越来越多的西洋人来到中国的通商口岸。西洋人的社会生活离不开宗教信仰,人群到哪里传教士就会跟到哪里,连军队也不例外。为了适应这一形式,《中英南京条约》允许基督新教传教士进入各通商口岸传教。

法国人传播基督教的热情是十九世纪的欧洲最浓烈的。中、法两国签订的《黄埔条约》,法国外交官不知采用了何种技巧,居然把允许法国天主教传教士进入中国内地传教写入了条款之中。

法国外交官对天主教士和中国教徒的危险处境很关切,企图在条约里写入信教自由条款。这一企图失败后谈判者迫使中国政府颁布了两个稍微放松现行禁令的敕令。第一个发布于1844 年12 月,宣布不迫害忠诚信仰基督教的中国人。第二个发布于1846 年2 月,向各省当局阐明了宽容信教的新政策,并宣布康熙时代以来一些旧教堂如果仍然继续存在而又没有挪作他用,应归还给基督教所有。

《南京条约》虽然允许基督教进入中国本土,但1860年前的中国基督教传播成就几乎等于零。各通商口岸的传教士几乎都是为不多几个外国人服务,口岸的中国雇员基本不受影响,也不允许进入内地传教。法国天主教传教士理论上虽然能够进入中国内地,但那时的中国人依旧极端蔑视外国人,没有哪个官民认为要去遵守和法国蛮夷签订的条约义务。进入内地的传教士不但无法顺利传教,还经常陷于四面楚歌的敌意之中,被内地官民尤其是读书人当成妖魔鬼怪围攻、殴打、谩骂、侮辱。少数几个传教士冒着极大的风险和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深入中国大西南到处都是文盲的万山丛林中,才获到了几个可怜的立足点,在目不识丁的穷困山民中收到几个信徒。

就算在那些被文明遗忘的角落,传教士也不是安全的,地方官动不动就把他们捉起来当作“特务”或“巫师”就地正法。1857年广西西林县地方官杀掉天主教神父马赖的暴行,就成为法国对大清国发动侵略战争的主要借口。

基督教传教士能够自由进入中国内地传教,不受中国官府明目张胆的屠杀迫害是在英法联军之役以后。

《中法天津条约》第13款保障天主教士在清帝国各地自由布道和从事宗教活动,保障中国官民有权进行基督教活动而不受到惩罚。正式废除了以前反对外国宗教的全部官方文件。1860 年中法条约法文本第6款重申以前中国的诺言:中国不得禁止天主教;非法逮捕天主教徒的人要受惩处;以前没收天主教的教堂、学校、公墓、土地和建筑物契据要交给法国驻北京的代表使之物归原主;允许天主教传教士在各省租赁或购买土地,并可随意在上面营造建筑物。

令西方传教士始料未及的是:来自官府的政治障碍扫除后,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依旧举步维艰。当梵蒂冈教皇为占世界总人口四分之一的庞大群体对基督教开放而兴高采烈时,中国境内的传教士在相当长时期内却收效甚微。

慈禧中国时代,商人们来中国谋求利益。外交官和军人来中国则谋求特权和让步。唯有基督教传教士到中国来不是为了获得利益,而是要给予利益;不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中国人的利益效劳。可十九世纪所有那些来中国冒险的人们当中,传教士反而在中国社会引起了最大的仇恨和敌意?

中国基督教传播之所以步步艰辛困难重重,是因为绝大多数中国人尤其是上等人对基督教极为反感。反感的动因则是基督教文化理念与中国的传统文化格格不入,所有传教士都对中国的传统文化提出了革命性的挑战。

基督教强调一夫一妻制,反对纳妾;中国则容忍一夫多妻,官员富人普遍纳妾。

基督教反对崇拜偶像,中国人则崇拜祖先,朝拜五花八门的泥塑鬼神。

基督教信神不信人,帝王将相都比上帝小;中国则是皇帝最大官员最大,人权远远大于神权。

基督教主张众生平等,男女平等官民平等;中国则是官员大爷人民孙子,妇女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基督教主张诚信不说谎反对形式主义;中国人在公众场合则很少说真话,尤其是官员一句真话也不说且狂热爱好形式主义。

基督教轻视权钱和物质利益;中国则“人为财死”“官为权亡”。

基督教主张“真性情”;中国人爱好“假面具”。

基督教徒移风易俗,反对赌博、抽鸦片、妇女缠足;中国男人只要有条件就好赌好抽,妇女普遍缠足。

…………

上面可以看出,中国人对基督教的厌恶抵制恰恰不是因为它的劣势,而是因为它的优势?这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最大特色病菌:对反文明反人性的文明垃圾容易网开一面;对真正有益于文明进步的健康文化反而不共戴天。

因为中国人普遍憎恨基督教,西方传教士在踏上中国土地时,面临的第一个大问题就是“如何赢得信徒”。

要想劝说慈禧中国的民众真正信仰基督教比登天还难。且不说上面列举的那些理念冲突,单是“现世功利”这一关就使基督教对中国人没有任何吸引力。

中国是一个赤裸裸的功利社会,绝大多数中国人终其一生都在追逐急功近利。凡是与“功利”无缘的说教,不是被中国人误会为“疯言傻语”就是别有用心。传入中国的任何外来宗教,必须经过“中国化”的功利改革,使中国人认为信仰者能够提高现世功利,才有可能在中国赢得信众。佛教这个主张苦修自持四大皆空的宗教,传入中国后,被信徒当成向菩萨求官、求财、求子、求高中的鬼神道具,与真实的佛教相距十万八千里。

基督教轻视“功利”方面的不妥协性和不可调和性,使其很难屈从于“中国特色”。尤其是不崇拜权力让各级官员怒不可遏;不崇拜祖先又让爱好炫耀书香家世的乡绅义愤填膺。西方传教士坚信这一主张:只有从根本上改组中国文化,才能符合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佛教盛会通常要请官员、乡绅前去捧场并给其留下炫耀摆谱的空间;教堂典礼则不分官绅吏民一视同仁,官员绅士的面子怎么下得来?

传教士企图通过广泛的宣传手段让中国人了解基督教,通过在城市大徒小巷和向过行人派发基督教小册子和宣传品。但传教士很快发现,这种在地球上其它地方曾证明很有效的传教模式,在中国却归于无效甚至起反作用。那些派发宣传品的教士,招来白眼嘲弄还算运气好的,更多则是招来一记响亮的耳光甚至一顿拳脚。

基于上述原因,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内地很难找到皈依的信徒。为了打破中国人抵制基督教的精神壁垒,传教士首先在弃婴和贱民身上找到了突破口。

君主专制中国一夫多妻,既没有避孕措施又无必要的月经周期避孕知识,多数农家生出来的孩子远远超过这个家庭的抚养能力。中国从来都没有“珍爱生命”的理念,当生出来的婴儿无法养活时,父母爷奶就选择把新生婴儿丢弃在山林荒野,任其被野兽吞食或活活饿死。

传教士为了赢得中国第一代信徒,就积极从事收养中国弃婴的工作。把丢弃在荒郊野外的婴儿抱回来受洗抚养,婴儿在教堂成长过程中就自然而然皈依了基督教。很多贫困的农家发现教堂收养弃婴后,超生的孩子就不再丢弃在野兽出没的荒野,而是直接丢到教堂门口。更精明的农民则直接把超生的婴儿送给传教士本人手中,并索取一笔钱作为交换。

这些婴儿基督徒长大以后,就成为传教士和中国人之间的传教媒介,引导更多的中国人皈依基督教。

除了弃婴外,为主流社会所不容的贱民也成为中国早期基督教徒的主要来源。

君主中国的广大乡村实行精英自治。精英的主体是乡绅,乡绅依靠儒家宗法理念行使管理职能。

中国乡村社会常常聚族而居,同姓宗族是主要自治社团。宗族为了确保内部的稳定性和先进性,对于那些危害宗族整体生存和名誉的害群之马:如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混混,嗜赌如命的赌棍,不敬尊长的叛逆,偷情和同姓乱伦的无赖……通常都要实施族法惩治甚至于逐出村社。那些被宗族惩治甚至抛弃的不幸者,就沦为乡村社会人人不耻的“贱民”,除了苟且偷生外没有任何尊严可言。因此君主中国的乡村没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流氓团伙只有在官府所在地的城镇才能生存。

中国乡村那些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为众人所不耻的“贱民”,基于“同病相怜”的缘故,对传教士的憎恶就比普通人轻得多,也较少那种没来由的种族优越感。传教士在众人眼中也相当于人人不耻的“贱民”,尽管他们的精神修养和道德水准比乡村贱民之类的无耻之徒高出百倍。因为社会地位相似,两个最不可能对接的群体在历史特定阶段戏剧性地握手。

基督教强调每个生灵在上帝面前都是“罪人”,同时强调每个罪人都能通过“信主”而得救;所以对于乡村贱民之类为社会所有耻的“罪人”既不憎恶也不“排斥”,不会阻止他们进入“主”的大门。人有倾向群居的天性,那些为主流社会所不容的乡村贱民,能够被教会接纳,总比一个人凄凄惨惨要好。因此乡村贱民就成为教会前期的主要成年基督徒。

还有一类成年基督徒是在官司上吃过亏的穷人。中国司法从来都是“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穷人打官司就算理直气壮,可因没钱行贿打点,打赢官司的可能性总是相当小的。西方传教士拥有“治外法权”,又多精通现代司法理念,能给没钱的穷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县官州官看到外国人出面依法据理力争,又不怕威逼利诱,就算收了富方大量贿赂也不敢贸然“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穷人胜诉的概率因此直线上升。

传教士发现了自己能够契入中国社会的“司法钥匙”,也有意识给中国基督教徒提供司法救肋,就算教徒理亏也能设法帮其打赢官司,以增加教会对中国民众的吸引力。中国民众终于发现了基督教提供“司法救助”方面的“世俗功利”,那些有司法缠身倾向渴望司法救助的中国人,就容易加入到教会大家庭。

…………

为了打开中国社会憎恶排斥基督教的精神壁垒,传教士更多地卷入了社会福利方面的工作,通过为中国人提供社会服务来淡化根深蒂固的误会和敌意。为鸦片烟瘾者提供戒烟所;救济饥荒;为非基督徒的孩子们接受基础教育而兴办天主教学校;实行聋哑人教育;设立大批孤儿院;开办收费低廉的教会医院;为贫困穷人提供免费医疗服务;开办专为产妇接生的产科医院……

传教士在社会福利方面的最大成就是开办教会学校。1888年在教会学校受教育的中国青少年总数达16000人,到1906年达到57683人。除2000多所小学外,到1906年开办了近400所高等专业学校,包括许多大学在内。在耶稣会士管理的江南教皇代牧区,1878—1879 年有345所男学校和6222 名男学生,213 所女学校和2791名女学生。到十九世纪末期,江南仅天主教学生的总数就达16000名。

天主教学校宗教课程占的比重较大;基督新教开办的学校则主要提供世俗知识方面的教育,数学、法律、天文、地理、历史、化学等世俗课程远远大于《圣经》之类的宗教课程。基督新教士明白,在普遍性社会逆反心理作用下,消除中国民众对基督教的敌意不是强化宣教而是冷处理。如果孩子在学校主要学习宗教课程,家长就会怀疑学校别有用心对孩子进行宗教洗脑因而更加反感基督教。如果孩子主要学习与宗教无关有益于生存技能方面的世俗知识,家长对基督教的敌意就会大大减弱,那时再传播基督教遇到的抵触就要小得多。

传教士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成就也一样引人注目:

传教士医生从1874 年的10人猛增到1905 年的300多人。1876 年有41281名病人在大约40所医院和诊疗所接受过治疗。到1906年,据报道每年至少有200万病人在250所教会医院和诊疗所接受治疗。

美国长老会的嘉约翰博士接任伯驾在广州建立的医院,其后的50年间主治了100多万病人。他还建立了中国第一个精神病医院。

传教士还专心致志于培养中国第一批现代医生。到十九世纪最后几十年,有大批人(包括孙中山)在附属于中国或香港教会医院的医科学校得到培养。到1897 年为止,约300名中国人从这样一些学校毕业,另外在肄业者尚有300人。

通过众多传教士坚持不懈的艰苦努力,中国社会敌视排斥基督教的壁垒开始松动,基督教在中华大地缓慢传播,基督徒数量一天天增加。十九世纪最后四十年,天主教传教组织迅速扩大,到1870 年约有了250名欧洲牧师;十五年后又上升到488名;到1900 年则上升到了886名。

1877 年基督新教徒只在内地三个省勉强立下脚跟,但到1890 年已经遍布于中国各省,只湖南省是个例外。1900年外国人经管的新教布道站数目约500个,中国人照管的分站总数则达数千之多。

1864年中国新教传教士只有189名;1874 年则有436 名;1889 年达此数的三倍;1905 年则上升到3445 名。所有新教教士百分之九十以上是英国人和美国人。

到了1900年,中国基督教徒总数接近100万人,其中80%为天主教徒。

中国基督徒虽然稳步增长,并于十九世纪末达到了100万的可观数目,但四十年的漫长岁月加上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这个发展成果就太过微不足道了。

中国基督教信徒主体是“下等人”,他们从来人数不多,几乎只限于贫苦的农民市民、犯罪分子和其它声名狼藉者、以及通商口岸上贫无立锥之地的人,有教养的教徒人数则寥若晨星。

与中国相反,明治时代的日本基督徒占总人口的比例不但大大高于中国,且多数是上等人,其中30%是武士出身。而武士在日本是贵族的标志。基督教徒在日本的精神生活中起着至为重要的作用。

慈禧时代的中国基督教之所以发展缓慢成就卑微,主要源于中国官民对基督教匪夷所思的误会和敌意。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当基督徒越来越多时,中国民众对基督教的误会和敌意不是减少了,而是大大加深了,敌意的增长幅度远远大于基督徒数量的增长幅度。

1860年以前中国官府是迫害基督教的罪魁祸首。1858年、1860年中法条约签订后,各级官府不敢明目张胆地敌视迫害基督教;平民大众上升为敌视排斥基督教的主要力量。读过四书五经的知识分子——绅士阶级则担当了中伤仇视基督教的领导角色。

中国绅士阶级对基督教的敌意除了文化冲突外,还有嫉妒心理在起作用。

传教士在中国农村开办学校、孤儿院,开展救灾,这些社会义务本来是由乡绅担当的。乡绅就算干得不好,也不愿意外人进来分彩头。现在传教士参与社会福利,不但分享了乡绅的风光,而且显示比乡绅们干得更出色,自然让乡绅心里不痛快。更让乡绅不能容忍的是:传传士居然也为人师表,受过教育,最低限度也能读能写,这些都是乡绅阶级最具特色的属性,使他们在乡村高高在上占尽风光,传教士怎么可以拥有这些绅士专长呢?

慈禧中国的乡绅相当迷信,为了保障或恢复地方上的幸福不许冒犯“神灵”。每当传教士建造的教堂,在高度地势或方位上无视当地“风水”时,或者中国教徒在干旱季节拒不参加求神祈雨之类的拜鬼闹剧时,乡绅就一个个怒不可遏。

于是乡绅阶级几乎是出乎本能地反对基督教,敌视传教士,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诋毁丑化基督教的群众运动。采用的主要手段不外乎造谣和中伤。

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先天缺乏“质证”的“思辩”的学识修养,对谣言不具备最基本的甄别能力,连最荒诞无稽的谣言也容易深信不疑。不但轻信传播谣言,知识分子还积极制造谣言,尤其是炮制那些灵魂阴暗的性谣言。不但用两张嘴皮造谣,还损人不利己撰写大量的反基督教作品来大面积传播谣言。

慈禧中国反基督教的作品主要是“檄文”、标语和小册子,据推测大多出自知识分子之手。他们利用最淫荡和最没有人性的罪名来指控,其目的在于造成强烈仇视和憎恶气氛。

下面是读书人炮制的基督教滔天罪行:

1、牧师们为了炼丹术残害怀孕的妇女,挖掉濒死中国教徒的眼珠。

2、利用密室忏悔之机来强奸中国妇女。

3、外国人被他们的妻子戴上绿帽子,与他们的父亲和兄弟鸡奸,与他们的母亲和姊妹发生乱伦关系。

4、传教士的皮肤苍白,必须喝婴儿的鲜血才能维持生命,因此传教士才热衷于收养弃婴。

5、修道院的修女则专门趁接生时割取产妇子宫以补养身体;并挖取小儿的脑髓心肝作下酒菜。

6、西洋人眼睛怕光,害眼病必挖取中国人的眼珠子配药点眼,否则便无法治愈。

7、“洋人”能施咒语巫术,摄取女人魂魄与之奸宿,谓之“神合”。又能取妇女的头发和指甲置于床席之下,使该女自投罗网;又把童男童女的生辰粘在树上,念动咒语,摄取小儿魂魄为“耳报神”……

…………

明眼人一看便知,上述种种罪状都是心灵阴暗者想当然杜撰出来的,既没根据也不合逻辑。但这种不可思议而用心罗织的说法没完没了的重复,就容易使听众信以为真。

这类抨击性小册子中最有代表性的一本名叫《辟邪纪实》,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期起流行得特别广泛。

“基督教徒所有出生三个月的婴儿,不论男女,肛门都塞以空心小管,而于晚上取出。他们称这为‘固定生命力要素之术’。这使肛门扩大,长大时便于鸡奸。每年春夏之交,男孩子们弄到妇女的月经排泄物抹在脸上,去教堂做礼拜。他们把这叫做‘在向上帝致敬以前,先把脸洗干净,以此为礼拜上帝最虔诚的仪式之一。父子、兄弟的行为互相放荡不羁,他们把这叫做‘生命力的结合’。而且他们还说,如果不这样做,父子兄弟将会互相疏远……”

中国读书人炮制的谣言特别爱好在“性”方面做文章。这伙平时满口仁义道德的正人君子,内心一样充满肮脏的淫邪念头,一有机会就用文字排泄出来。

君主中国的广大乡村因为公共卫生条件相当差,医疗条件落后,婴儿和儿童的死亡率奇高。我的故乡甚至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一百人的小山村半数以上的家庭都发生过儿童夭折现象,多数都是死于今天打上几针普通抗生素就能轻易治愈的感染性疾病。

天主教堂收养了大量弃婴,在抗生素没有普及医疗条件落后的十九世纪,自然会有不少婴儿得病夭折。这些弃婴如果不被教会收养,百分百都是死路一条。可中国人不这样看问题,不会在意教士救活的那些儿童,而是只盯着那几个死亡的婴儿大做文章,于是杜撰出大量教堂残害婴幼儿的荒诞不稽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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