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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飞骏)
【导语:如果你对现实感到迷惘,你就去读读历史,其实一切已经发生过;如果你对历史感到迷惘,你就来看看现实,其实历史正在发生。一切善于忘却的民族必有大灾难。】
二、鸦片泛滥和官场腐败
今天大国外贸都由中央政府管辖,关税也由中央政府负责征收。就算如美国那样各州高度自治,州权接近国权的民主自由国家,也是由联邦中央政府负责外贸和关税。
中华帝国这个政治高度中央集权的专制国家,外贸却由口岸所在地的地方军政首长(总督和巡抚)管辖?
可见外贸在帝国的政治、经济领域的地位是何等无足轻重。
中世纪中华帝国是全球唯一生产丝绸、茶叶和精美瓷器的国家。这三样东西又是工业革命前地球人体面生活的必须品,上天对中华民族的眷顾超过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民族!
如果唐帝国以后的历代中央政府更多从经济层面,而不仅仅是政治层面来主导对外贸易政策,突破商鞅圈定的“重农抑商”传统过时观念,象阿拉伯帝国和文艺复兴后的西欧一样以工商立国,仅外贸收入一项就能使大中国中央政府财源滚滚。帝国平民的税负就会大大减轻,帝国的稳定性和寿命也会成倍增长。
一个国家的政治效能主要取决于管理机制、国策和大政方针,“吏治效能”则是第二位的。
中华帝国的政治重心则主要放在“吏治效能”上,放在官吏的忠诚和廉能上。
管理机制和国策出了问题,国家就会走上错误轨道,前进方向远远偏离长治久安、幸福和谐的目标。当国家走在错误的轨道上时,就算帝国官吏都是诸葛亮、包拯之流的能臣廉吏,也只能沿着错误的方向与时俱进。
国家的管理机制出现大问题,吏治也就根本不可能长期廉洁高效。
红色中国公务人员贪贿5000元就可立案量刑,达到10万元就是可判无期死刑的大案要案,治吏不可谓不严不酷。可今天的腐败档次却超越古今中外任何一个时期,造就了千千万万个刘志军雷政富。
从来都是法不责众,当绝大多数科级以上的官吏都超过10万这个死刑红线时,腐败死刑罪就根本无法执行。
秦以后的中华帝国因为长期“重农抑商”,极大浪费了丝、茶、瓷器等得天独厚的外贸资源,也就错过了民富国强和文明从量变到质变飞跃的机会。
如果地理大发现以前的中华帝国没有重视和充分开拓利用外贸资源还情有可愿的话,大清国在全球商贸大进军的新时代依旧沿着“重农抑商”的老路固步自封就是不可救药的弱智。
大清国对西洋贸易的广州口岸建立后,文明世界都是倚靠商贸立国致富。长期被动挨打被亚洲肆意蹂躏的落后欧洲就是仰仗商贸走出命运低谷后来居上,对昔日的霸主亚洲取得压倒性优势。
可广州口岸设立后的大清国依旧在“重农抑商”?
广州口岸依旧由地方官也就是两广总督和广东巡抚监督节制,而不是中央政府直接派员管理。
和帝国其他外贸口岸相比,主要对西洋各国贸易的广州口岸受到的限制更严苛僵硬。
按常识,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建立起来的外贸口岸在管理上应该与时俱进,比那些各守疆土少有往来的中世纪建立起来的通商口岸拥有更为宽松的政策;可实际情况却刚好相反。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反常识的情况呢?
都是专制体制下不可思议的特权等级造的孽!
中世纪中华帝国是一个权力金字塔式的森严等级制国家,越往上去特权越大尊严越充分,处于金字塔底层的平民大众则没有任何人权和人格尊严。
那时不但全国官民见了皇帝要下跪磕拜,下级官员见了上级官员也要下跪磕拜,平民见了任何品级的官员都要下跪磕拜。如果平民见了官员,下级见了上级不下跪磕拜,那可是坐大牢甚至掉脑袋的大罪。
中华帝国境外的蛮夷自然比中华大国民更为低人一等,在政府羁縻安抚国策下虽然不用对中国平民磕拜,但必须对中国官员磕拜。
武则天以后的中华帝国在文明水准上一直是大踏步后退的。
文明大倒退必然导致权力等级制大踏步前进。
权力等级制集中体现在皇帝和官员的“面子工程”。
“官员面子”与一个国家的野蛮落后程度成正比关系!
官员的面子越大,国家的野蛮落后也就越充分。
一个人的“面子”和“尊严”是两回事!面子相当于一个人的外套,穿名牌并不等于你就是精英。尊严则相当于一个人在酬人广众前的内裤,那是宁死也不能非暴力脱下的。
所以文明人把“尊严”看得比金钱更重要,甚至比生命还重要。
明代以前的外国使节来中国朝贡就只对皇帝和大官行跪拜礼,对低级官员则不用毕恭毕敬下跪磕头。如李世民帝国时期吐蕃的天才宰相禄东赞来天朝求娶文成公主时,就不用对沿途州府的官员跪拜。
宋王朝以后的中华帝国特权等级制和官员“面子工程”也与时俱进,达到登峰造极程度。外国人来华不但要对皇帝大官跪拜,连见了低级官员也一样要跪拜。
中华帝国最低级的官员是县委书记!书记以下就没有官了。
所以外国人见了天朝的县委书记在理论上也得下跪磕拜,就算对方是一国宰相也不例外。
如果某个儿孙国实力足够强大,中国政府为了照顾对方外交官的感情,就事先吩咐沿途的知府县官回避,即照顾对方自尊又不伤害帝国的“拜官体制”。
明清帝国时期无论多么强大的外夷,见了中国皇帝那是一定要跪拜的!就算某国的实力足以灭亡中国,对方元首或外交官来中国访问也一样要对中国皇帝三跪九磕!大中国就算因此付出国破家亡的惨重代价也在所不惜。
中华帝国的官场就是“宁死也要撑面子”!
一方面在外国人面前“死要面子”;一方面慷国民之慨对外国人一掷千金,装阔佬慈善家,就是中华帝国外交的疯子景观。
中华帝国的广州口岸是专为西洋人来华做生意开设的。
西洋文明和中华文明主导的东亚人和中亚人不同,不怎么讲“面子”但特别在乎“尊严”。西洋人也狂热追求发财致富,但通常不会拿牺牲“尊严”做代价,在发财和尊严发生二者必居其一的冲突时通常都会选择后者,象我国东晋陶渊明一样“不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就更不用说为了赚几两银了对官员下跪磕头了。
所以除了极少数要钱不要脸的人渣败类外,来广州口岸做生意的西洋商人多数都拒绝给中国官员下跪磕头。
广州对西洋人贸易的口岸自开放以后贸易额获得稳步上升。到了十九世纪初期,每年给大清国创造的关税收入超过其他所有外贸口岸的总和。
在大清国官家眼中,国家的关税收入也许是次要的,更重要的是广州口岸能给从皇帝到知府的各级官家提供巨额的灰色收入,大大提高了清帝国官员的腐败档次。
西洋商人见了中国官家不下跪磕头,但却给官家创造了大规模腐败的机会。
如果因为伤了面子关闭口岸取缔西洋贸易,官家的腐败空间将会大大收缩。
专制官僚一方面“死要面子”;一方面又“要钱不要脸”。
当“面子”和“贿赂”发生冲突时,大清国官家乞灵于“掩耳盗铃”。
为了回避“不磕头”的尴尬局面死要脸皮,大清国官员拒绝接见外国商人。为了让生意能够做下去,有机会利用监管职权索取巨额贿赂和回扣,就设置对外贸易的代理商——行商,充当西洋商人和中国做生意的中介人。
中国官员如果要对外国商人发号施令,提出强摊、强派、强捐和给某官员的索贿暗示,就通过中国“行商”向外国商人传达。。
广州行商和外国商人交易的地点是“十三行”。
不仅如此,外国商人还只能居住在珠江边划定的商馆区,不能在商馆区和十三行外自由活动,更不能进广州城。
中国官员虽然有权力自由进出西洋商人居住和交易的地点十三行和商馆区,但官员都坚决不肯去,不小心撞上见了他们不肯磕头的外国人可是很丢脸的。
这样就能避免中国官员和不肯下跪磕头的外国商人碰面,有效保住官员的“臭面子”。
所以那时的西洋商人在广州口岸的待遇和“奴隶”有很多共同之处,自由度甚至连奴隶都不如,因为奴隶是可以进出广州城的。
之所以如此就是西洋商人见了中国官员不肯下跪!
…………
中华帝国奉行官僚主义政治。
官僚主义的最大政治特色就是腐败!
腐败总是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广州口岸因为进出口货物大,腐败规模也就超过中华帝国的任何一个外贸口岸。
从中央到地方的很多官员都从广州外贸中索贿吃回扣,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腐败利益集团。
因为洋商不能见中国官员,就根本没机会向官员抗争申诉。中国行商的平民生意人天生在官员面前是软骨头,更不敢对官员的专横、强摊、强派、强捐和索贿说半个不字,官员的要求和暗示只能有求必应,并积极转达给外国商人。所以广州口岸的腐败增长速度远远超过贸易量和利润的增长速度。
十八世纪后期,广州口岸的贸易腐败已经发展到这样的程度。中国行商为了自我保护,于1775年建立了一种秘密基金——公所基金。公所每个成员要把他们贸易利润的百分之十交作基金,用来应付官吏的勒索。
1780年公所基金公开并正式规定向外国进口货征收百分之三的附加税,用于支付官吏勒索。
南京条约后外国进口商品的协定关税率是3-5%,官吏的额外勒索居然相当于全部关税率,可见腐败到了何等程度?
1807到1813年的六年中,中国行商从公所基金中至少公开支出了总额4988000两银子!每年831333两。用于应付中国官员的公开勒索。官吏个人的秘密索贿还远远不止此数。
那时广州口岸每年上交给北京皇宫的关税盈余才855000两,也就是说官员的公开勒索数和皇家税收相当。
随着官吏勒索胃口越来越大,外商交纳的3%附加税仍不能满足名目繁多的规费打点费。继续增长外商进口货附加税有点困难,那等于是自动关闭外贸通商大门。为了尽可能满足官吏索求,同时让外贸生意能够做下去,中国行商采用寅吃卯粮的手段,要求外商提前预付下一年购买中国丝绸、茶叶、瓷器合同的部分款项,并且逐年提高预付比率。
到了十八世纪末,西洋商人上一年度付给中国行商下一年度的茶、丝合同预付款比率高达50%和90%。
中国行商得到外商的购货预付款后,只把部分款项交给中国内地的丝、茶批发商,另一部分则应付超过3%附加税的官吏勒索。
应付官吏勒索的款项到期自然无法归还给外国商人,结果中国行商开始欠外商的债。
中国人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应付欠债的方式通常是“拖”和“赖”,把问题尽可能往后推。
但“拖”和“赖”并不能把问题一直往后推。当欠款达到一定数量且还款承诺一再背信时,债主的情绪就容易走极端。
结果多数外商都认为中国人是不讲诚信没任何底线的骗子!根本不知道那是贪官污吏把本来奉公守法的诚实人逼上梁山。
外贸口岸的官吏腐败直接导致两大恶果:一是大大减少了国家的关税收入;二是增加了外国进口货进入中国市场的成本,抬高了销售价格,导致外国商品在中国市场销售困难。
如此大手笔的贪贿勒索,外国商人的不满和愤怒是可以理解的。
广州口岸外国商人的被动卑下地位,不仅体现在处于经常粗暴的官吏勒索下和行商欠债不还;还体现在外国货在中国市场卖不出去。
外国进口到中国的大宗商品主要是棉布绵纱等机器纺织品。按常识外国机器纺织品的生产成本比中国的手摇纺车和家庭织布机织成的粗布要低好几倍,且看上去更美观穿着更舒适,在中国市场的竞争力应该处于压倒优势?
可实际情况刚好相反!
大中国是一个政治权力高度集中但经济领域条块分割的国家。外国货进入中国交纳的关税并不高,通常是5%左右,外加3%用于应付中国官吏勒索的附加税,总共也就8%上下。但外国商品进入中国内地市场,又要交纳一次又一次的“权力买路钱”,到达终端市场时交纳的总税费率说不准高达百分之几十甚至百分之几百。如果外国机布在通商口岸每匹只值一两白银的话,到达中国终端市场很可能翻成了五两甚至十两;而中国的家庭手工粗布则只值四两或九两。这样外国机布就没有任何竞争优势。
那时的欧洲北美普遍实行了宪政改革,取消了国内各地的关税壁垒,统一了国内市场。中国出口到欧洲北美的丝绸、茶叶、瓷器只需在外贸口岸交纳一次关税,就可通行无阻运往国内各处市场,价格相对于通商口岸只上涨了一点点运输管理费。因为价格相对便宜,国内多数人消费得起,自然很畅销。
欧美商人每年要从中国购进大批丝、茶、瓷器来应付国内需求;运来中国的大宗商品因为层出不穷的买路钱卖不出去。结果处于长期贸易逆差。
广州洋商的处境似乎越来越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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