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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y 发布于2014年05月22日 07:18

原创 中国近代史的前车之鉴(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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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目录

(作者:熊飞骏)

【导语:如果你对现实感到迷惘,你就去读读历史,其实一切已经发生过;如果你对历史感到迷惘,你就来看看现实,其实历史正在发生。一切善于忘却的民族必有大灾难。】

第五章:中西文化的碰撞与排外大灾难

一、中西文化的冲突

英法联军之役以前的中西冲突主要由中国官员挑起,“西洋人见了中国官员必须下跪”是两次中西大战的主要动因。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后,中国官员的牛气被打到南极冰川去了,不再损人不利己招惹外国人。平民大众转而成为挑战外国势力,给中外关系制造不理智摩擦的主要力量。

官员怕洋人不怕民众

英法联军之役后,大清国官员蔑视西洋人的光荣传统严重动摇,转面害怕甚至于谄媚洋人。洋人见了中国官员必须下跪已成为不可思议的老皇历。

《南京条约》、《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的签订,西洋人在中国境内享有远高于普通中国平民的权利。不但享有不受中国黑暗司法迫害的“治外法权”,还享有不受中国腐败官吏敲诈勒索的正当权益。

十九世纪的英、美、法等国已经进化成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国家。本国公民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政府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他们享有公正待遇。无论是境内还是境外公民,只要受到不公正待遇,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都有权向政府提出申诉,政府则有责任和义务为他们讨还公道。当境外公民受到所在国的迫害或侮辱时,政府就会通过外交、经济制裁甚至不惜发动战争来为受损害的公民伸冤雪耻。

所以中国境内的西洋人虽然人数很少,但在权力无限盛气凌人的中国官员面前却一个个昂首挺胸,因为他们身后有一个强大的国家在给他们撑腰。不用担心中国官员象对待中国平民那样鸡蛋里挑骨头处处找茬,不分清红皂白把告官民众责打几十大板然后官司失败并贴上“乱民”的耻辱标签。可中国官员如果不小心或不识相侵害到西洋人的合法权益,受害者铁定会不依不饶一直反击下去,向所在城市的本国领事申诉。外国领事就会向肇事官员的政治上司提出抗议,甚至通过驻京公使向中国政府提出抗议,直到把肇事官员绳之以法道歉赔款,还受害者以公道才肯罢休。中国地方官和京官为了息事宁人保持一方平安假象,通常都会选择让肇事下属吃不了兜着走。如果地方官或京官漠视外国领事、公使的诉求和抗议,驻扎来往于中国各通商口岸的外国炮舰就会作出强烈反应。《北京条约》规定列强拥有炮舰口岸驻扎权和长江航运权,作出武力威胁也就相当容易,不用去遥远的本国调兵,还要经国会、内阁听证审批那么麻烦。

为了保住头上那顶好不容易得来的乌纱帽,大清国各级官吏见了洋人一脸媚笑,其恭敬讨好之态有时令洋人浑身起鸡皮疙瘩。对于洋人经办的商务更是谨小慎微,象躲避地雷一样绕道走。各地官员设立的“买路钱”关卡,对洋人的商品一分不收趟开放行。外国人在城镇开设的商号,不但找茬索贿的官员绕道走,连当地收“保护费”的黑帮兄弟也一样绕道走。

因为洋人能够“通天”,大清国地方官不但不敢敲诈他们,还想方设法和他们套近乎,用公款招待他们吃喝玩乐,贿赂他们收起好打抱不平的骑士心肠,对官员鱼肉百姓草菅人命的暴政睁只眼闭只眼,能在政治上司面前为他们美言几句。

中国官员对本国平民的态度则完全是另外一幅景象,正税之外强捐硬派,鸡蛋里挑骨头找茬乱收乱罚,强抢民女潜规则未成年幼女……稍有违抗轻则叱骂责打,重则坐牢还要加上一顶“境外敌对势力”的政治高帽。只要不是平民大暴动的乱世,官员从来都不用害怕本国平民,官僚专制体制确保了受害平民伸冤无门痛哭无告。

中国平民尤其是商人为了逃避官员的无止境侵害,很多被迫与洋人攀亲家,把洋人当成躲避暴政的避难所。中国人投资开设的商号和公司,如果能攀上某个洋人的首肯,挂个“外资企业”的牌子,就可放心做自已的生意不用担心官黑勒索。虽然每年要给“授牌洋人”孝敬若干银量,但代价远低于本国官黑的勒索巨费,一个字“值”!

民众怕官员不怕洋人

与官员见了洋人曲意奉迎相反,中国平民见了西洋人照旧牛气十足处处主动出击,让西洋人伤透脑筋又无可奈何。

为何会发生这种反常景观呢?

一是两次中西大战中国平民只是置身事外的看客,没有亲身领略西洋人的厉害。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国民已经习惯了中国人是世界的“老大”,没有经受过战败切身之痛的平民百姓自然不容易放下老大的身架,依旧在心底对西洋人一百个瞧不起。

二是十九世纪美、英、法的政治思想是“民本主义”,政府习惯把平民百姓视为衣食父母和高高在上的大爷。不但视本国平民为“大爷”,连外国百姓也常抱“仰视眼光”。所以美、英、法的官员军队所到之处,对平民百姓常宽容敬畏。官员犯事不依不饶,平民犯事则容易网开一面。1840年的广州三元里事件,民兵围攻打死了十多名英国水兵没出兵报复,事后民众聚集数万包围英国人驻守的四方炮台,英国守军也努力克制没有开炮轰击,就是因为犯事的是平民百姓。如果当时打死十多名英国水兵和围攻四方炮台的是中国军队和官员,英国人就会毫不客气过把大炮瘾,让你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

三是中国人好“聚众斗殴”和“以众击寡”,在暴力冲突时好玩“人海战役”。西洋人在中世纪的骑士时代面对非组织性暴力冲突形成了“一对一”决斗和“输者无怨”的“骑士风格”,他们刚进入中国土地时天真地以为中国人也会遵守这一冲突风格,所以遇上中国平民的暴力袭击时为了维护尊严也会选择奋起反击,没想招来一大群中国人棍棒飞舞拳脚交加,被打得头破血流甚至一命归西。西洋人爱好“个人英雄主义”,常常只身一人深入中国内地旅行采风。他们那份出格长相很容易招来没见过多少世面的中国平民不礼貌的围观甚至围攻,结果常常吃大亏。伤害性冲突酿成后,外国人基于“民本思想”和“法不责众”的司法现实,对肇事的中国平民常常无可奈何。西洋人在中国平民面前吃了大亏后又无法惩凶讨公道,自然开始害怕中国平民百姓,见了激动起来的中国群氓也只能绕道走。

四是中国人“宁可开罪君子也不得罪小人”的处世哲学,也使拥有“民本思想”对平民侵犯处处克制的西洋人被动挨打。仗势欺人不把百姓当人的中国官员反而令百姓谈虎色变,避之唯恐不及哪敢有一丝不敬?所以中国平民怕官员不怕洋人。

大清民众的苦难从来都是官家腐败造成的。当洋人出现后,基于“柿子专拣软的捏”民族劣根性,中国民众自然倾向让洋人背黑锅,把官府制造的苦难转嫁到西洋人头上。中国贪官恶吏制造的多数罪恶,民众都说是外国侵略造成的,因而对西洋人滋生出深入骨髓的仇恨。商人在集市上开了一家商店,不堪忍受本国贪官黑社会的巧取豪夺,不敢指责官员黑老大,却敢义愤填膺斥责集市上另一家外国商铺抢了他的饭碗,慷慨激昂抱怨“钱都被外国人赚走了”。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为了扶助日资企业取得对外资企业的竞争优势,提升企业效益,日本政府实行“民进国退”战略,把绝大多数国营企业拍卖或无偿转让给私人经营,大大降低了经营成本,提高了服务质量,使三井、三菱等私人财团在和外资企业的商贸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通过经济手段逐渐把外资企业排斥出日本的经济领域,使日本民族经济突飞猛进。大清国则反其道而行之,甲午中日战争以前,一直实行国有企业垄断经济命脉,打压民营经济的国家资本主义体制。国有企业腐败、低效和惊人浪费,使之无法与外资企业竞争。尤其是在航运领域,外资企业提供的优质服务和相对低廉的价格,吸引了绝大多数大清旅客。李鸿章主办的国有轮船招商局则因人浮于事腐败丛生,营运成本远高于外国航运公司,经营不善年年亏损,市场占有份额逐年下降。外资企业因此主宰了中国的沿海和内河航运业。

航运业外强中干,其它关系国计民生的经济领域也一样是外资企业一路领先。到了十九世纪末期,外资企业主宰了中国航运业的84%和钢铁业的100%。当然很多外资企业是中国商人投资经营,为了躲避恶税和官黑保护费挂外国牌子的。外国人不出一分钱一分力就能享受“干股分红”。

外资企业主宰了中国的民生经济命脉,根本原因是大清国的国企垄断打压民营经济帮了外资企业的忙,专制官僚客观上扮演了“经济卖国贼”的丑恶角色。并非外国人“霸道吃独食”良心大大坏了。

外国人主宰了大清国的经济命脉,自然强化了“钱都被外国人赚走了”的民众怒潮,对西洋人的敌意也就与日俱增。

中国民众痛恨西洋人还出于一种不可思议的嫉妒心理:中国商铺黑白通吃谁也不敢得罪。外国商号官府不敢摊派黑社会不敢收保护费,稍不如意就把中国官员告上法庭让贪官吃不了兜着走。这份牛气自然令中国商人羡慕嫉妒恨。按常理中国商人应该学习外商那样面对腐败和恶政勇于抗争,可他们没有那样的胆识和实力,转而痛恨起洋商为何运气那么好居然能逃避敲诈勒索。就象一个被暴力丢进水里的人,不去痛恨施暴者,转而对勇于反抗强暴率先爬上岸获救的人愤愤不平。

中国官府对平民百姓的排外骚乱是一分打压二分鼓励七分利用。当民众做得太过火引起严重外交纠纷,影响到官员个人政治前途时,就选择打压民众给外国人一个交待。更多情况则是官员对民众的排外情绪暗中煽风点火,转移民众不满的视线,巧妙把他们的罪恶引到外国人身上。再说大清官员对外国人虽然外貌恭敬但内心满腔仇恨,巴不得民众给外国人制造麻烦好逞一时之快。

中国民众“宁开罪君子不得罪小人”的光荣传统在对待日、俄两国人的态度上表现得淋漓尽致。见了英国兵排在道旁嘲笑辱骂甚至于丢石块;可见了俄国兵和日本兵则象老鼠见了猫只恨爷娘少生了两条腿。因为英国兵通常不会对笑骂投石块的中国平民格杀勿论;俄国兵日本兵遇上类似待遇则好玩“杀一儆百”,见了花姑娘则一哄而上不放过。日本投降初期俄国兵在东北强暴了几十万中国妇女,没见一个游行抗议的。美国兵在北平仅仅强暴了一个女学生,就引起举国上下反美大游行,高呼“美国佬滚出中国去!”那时美国大兵刚把中国人民从日本兽兵的野蛮强暴下解放出来。

马嘉理事件

西洋人爱好旅行探险,整个十九世纪也是西洋人探险地球未知领域、征服荒漠、雪山、原始森林和未开化部落的世纪。

旅行探险需要“闲”和“钱”。无闲无钱的中国平民自然对西洋人吃苦花钱又不能收获多少现世功利的旅行探险百思不得其解,很容易把那些深入中国内地探险的西洋人当成别有用心刺探情报和“国家机密”的特务奸细。中国官员虽然有很多很多的钱,但因忙于官场应酬跑关系一天到晚上窜下跳,也一样没大块“闲功夫”去作长距离旅行,因此对私人身份旅行的西洋人也象防范特务那样百般警惕。其实技术文化严重落后的大清国根本就没有什么真正有价值的“国家机密”。多数“国家机密”都是官府骇人听闻的腐败内容。

中国大西南的中缅边境位于横断山区,山高谷深飞鸟绝径人迹罕至,十九世纪一直是英国探险家神往的挑战圣地。

1874年,英国经与清政府协商同意,决定从英国殖民地缅甸派遣一支探险勘测队,勘测缅甸到中国云南的陆路交通。

1875年2月,英国驻华公使馆派书记官翻译马嘉理,携带清政府颁发的探险队员入境护照,在中国雇员的陪同下从北京出发,经上海、四川进入中缅边境与英国探险队长陆军上校柏郎会合,然后由缅甸八莫进入云南腾冲县土司领地芒允。

英国探险队约200人。因为佩枪是英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前往与世隔绝的深山老林佩枪更为必要,所以探险队员多数佩有枪枝,就如当时的大清平民可以随时佩带刀剑一样。

探险队行至户宋河时,遇上当地剪径捞外快的山民拦路收“买路钱”。

满脑子法律和人权观念的马嘉理对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下明火执仗抢劫自然不能理解,不识时务断然拒绝了对方的无理要求。双方发生暴力冲突,马嘉理和4名中国雇员被山民打死,马匹、行李成为山民的战利品。其余的探险队员在山坡上放了一把火,借助烟雾掩护摆脱了山民的围攻,退回缅甸境内。

这起百分百的偶然性事件,因为英国公使威妥玛认定是中国地方官暗中主使,不属民众的自发暴行,而引起严重的外交纠纷。

大清国官员坚持说是地方土匪所为,威妥玛则坚持说是云南官员暗中主使假扮土匪作恶。

威妥玛的理由听起来很充分:

1、英国探险队进入云南探路已征得中国政府的同意并发放入境护照,中国官员应该晓喻地方妥善放行。

2、没有官府的支持,几个地方蟊贼根本没实力袭击200名荷枪实弹的英国探险队并取得胜利。要么是大清军队假扮土匪,要么是地方官唆使当地民众并提供武装。

3、堂堂大清帝国怎么会容忍这么大规模的土匪武装逍遥法外?

英国公使的怀疑也不是没有道理,大清地方官暗中唆使民众暴力袭击前往中国内地旅行传教的外国人远远不是个案。

袭击马嘉理的暴力事件究竟是地方土匪的自发行为还是官府暗中主使最终没有定论。不过从常识和逻辑来判断官府暗中唆使的可能性很大。

基于地方官暗中主使的认知,威妥玛照会中国政府严惩凶手;严厉追查云贵总督岑毓英渎职纵凶责任,将其提京审讯;开放内地关卡免除英国商品从海关前往内地市场的税收;选派外交官去英国公开道歉……否则将撤使,绝交,用兵!

对国际知识一无所知又被英国大炮打怕了的大清国官员并不知道英国公使没有擅自对中国发动战争的权力,自然百般讨好协商,在海关总税务司赫德秉承“尊重共同利益”原则斡旋调解下,于1876年9月签订《中英烟台条约》:捕杀十多名边民以示“惩凶”;申斥岑毓英办事不力;赔偿受害者家属20万两白银;洋货在中国内地免征厘金;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为通商口岸;允许英国人前往云南、西藏游历;派遣外交官赴英公开道歉。

外国租界

租界是西洋人在中国土地上建立的“国中之国”。外国人在条约口岸设立不受中国行政法律约束的租界并非来自《条约》的明文条款,而是条约的引申解释和特定历史阶段中外人士共同促成的结果;也非西洋炮艇强加的产物。

最早的租界在上海。十九世纪五十年前代前期,太平天国占领南京后,大批中国难民涌入上海外国人居住区避难,给当地制造了治安和市政服务的沉重压力。当时中国多地行政瘫痪官员自顾不遐,外国人在上海官员的默许和中国难民的诉求下,只好越俎代疱代行管理职能,独立于中国行政司法的租界因此应运而生。

太平天国后期,太平天国李秀成兵团进犯长江三角洲,清政府的防卫崩溃。上海公共租界的安全防卫只能求助于外国人的武装。不但公共租界的安全,整个上海市都依靠外国武装才幸免于难。租界的内政和防卫自此全部落入外国人之手。

上海市率先垂范,天津、武汉等重量级条约口岸也榜样先例建立起由外国人行使管理治安职能,独立于中国行政法律之外的租界。

租界虽然是外国人居住的地方,但里面的中国居民远远多于外国人。租界里的中国人一样受外国人管理,不受中国官员管理。在租界内犯事的中国人一样享受外国人司法审讯,不被中国官警刑讯逼供。因此租界享有绝大多数国家职能,是名副其实的国中之国。

大清官员之所以能够长期容忍外国租界的存在,除了害怕洋人的炮舰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外国租界给大清达官显贵提供了一个转移财产安置亲属的安全“卫城”。前往上海公共租界居住的中国人前期主要是难民,后期则以达官显贵为主。那些从南京等沦陷城市逃来的难民,在当地也多属殷实人家。就如二十世纪末的中国高官纷纷把财产和亲属转移到美、加、澳一样;十九世纪后期的中国官员则把贪赃枉法搜刮的民脂民膏和亲属转移到外国租界去。官员的银子主要存入租界内的外国银行,而不是存入中国钱庄。

租界与其说是外国人在中国土地上建立的“国中之国”,还不如说是中国达官显贵逃避清算的“城堡”。如果要收回租界,外国人不乐意,中国贪官会更不乐意!

外国租界虽然没有一人一票的民主选举,但一样实行“宪政”。外国人提供的高效市政管理,优质的公共服务,平等的官民关系,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秋毫无犯的治安环境,廉洁负责的公仆队伍,使生活在租界内的中国居民好象生活在天堂。和恃强凌弱人人自危的外部世界相比,多数中国居民对租界的热爱远远大于对祖国的热爱,没有几个人愿意大清政府把租界收回去。就如1997年的香港一样,中国港民对回归的不快远远大于英国殖民者的不快。

外国租界虽然侵犯了大清国的主权,但对中华文明的影响却正面远远多于负面,客观上推动了中华民族的进步和现代化。租界不仅为中国的行政管理提供了一个公平高效廉洁的榜样,还保护了中国的很多命世英雄逃避邪恶暴政的围捕,为中国东山再起保留了人才资本。如果没有外国租界的见义勇为,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黄兴等中华一代天骄早就被大清贪官砍头示众了。

西学东渐

1860年以后,中国人开始接纳西方物质成果的同时,对西洋文化依旧强烈排拒。不但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平等、责任政府之类的政治文明理念被中国人视为犯上作乱的匪语;连一夫一妻、妇女解放、乡村卫生、禁烟禁赌等社会文明理念也属大逆不道的獗词。

书籍是文化传播的最好媒介。十九世纪的中国人对西洋书籍的冷漠从下面一组数据可以反映出来:1865年江南制造局建成后,翻译西方书籍也成为制造局的主要职能,是大清最主要的官方翻译机构。从六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中期,译局卖出的译著总量才13000本。中国公众对西书的冷淡态度和明治时代日本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1866年福泽谕吉的《西洋事情》出版后,几乎立即卖掉了25万册。把两国十多倍的人口差距算进去,同时代中国人对西洋文化的兴趣只相当于日本的万分之一!

为了培养制造西洋武器的技术人才,大清官府在各地兵工厂附近开办了几所官费工科技术学校。虽然这些学校仍以学习中国儒家经典为主,西方语言、工艺知识、军事训练、军事组织等西学课程只占三分之一比重,但绝大多数中国文化人仍自觉抵制这类西式学堂。进这类学堂要么就是社会生计艰难的中年人,“谋生”动机远远大于“学习”动机;要么就是无钱上学,利用西式学堂的官费条件前来“学习”儒家经典好备将来参加科举考试的穷家子弟。所以这些西式学堂没有一个发生过引人注目的影响。

抵制西学的华人主体不是农民、手工业者等文盲阶层,而是秀才、举人、进士等文化人。中国知识分子对新事物的抗拒是西方知识分子至死都无法理解的。西方知识分子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主要推动力量;中国的多数知识分子则是文明开化的最大阻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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